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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一儿童节的来历
作者:admin 更新时间:2012-05-27 14:24 点击量:1119

1949年12月,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会议。会上,中国和世界各国劳动妇女代表,揭露了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迫害儿童的罪行。为了保障全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、保健权、教育权等基本权利,会议规定了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。1949年12月23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令,规定“六、一”国际儿童节为中国儿童的节日。

六一国际儿童节是全世界儿童的节日,也是全世界爱好和平,为争取儿童生存、健康和受教育的权利而斗争的日子。1925年,“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”举行第一次国际大会,发表了有关儿童福利问题的原则以后,一些国家先后有了儿童节的规定,如美国定为10月31日,英国定为7月1日。

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,世界各地经济萧条,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,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。儿童的处境更糟,有的得了传染病,一批批地死去;有的则被迫当童工,受尽折磨,生活和生命得不到保障。为了给全世界儿童争取生存、保障和受教育的权利,加强各国儿童的友谊,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于1949年11月在莫斯科召开了执委会,正式决定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。

我国儿童节,早期为每年的4月4日,是1931年根据中华慈幼协会的建议设立的。新中国成立后,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,广大少年儿童也成了国家的小主人,为了培养广大儿童的国际主义思想,1949年12月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通令,废除旧的“4·4”儿童节,将6月1日作为我国的儿童节。与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。从此,每年的这一天,全国少年儿童都要举行各种活动,欢庆自己的节日。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特地为孩子们免费开放,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在这天还向本单位职工的子女和幼儿园的小朋友馈赠礼物,这是孩子们最愉快的一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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